Friday, September 11, 2009

痛!

各位先生女士们。我十三岁了。很明显的。十三岁。证明我已活在这世界十三年了。有谁想到十三岁的我还会被妈妈用一些幼稚的方法处置?完全的暴力方式。用藤鞭打脚。巴掌式打脸。罚拉耳朵。没错。陈凯靖是这样的女生。我很光荣地在这里说。我全身都有鞭打的痕迹。毒打闺秀。我不这样认为。大家是否吓了一跳?

凯靖这么乖都会。。。我其实很坏的。我并不乖。是的。在学校。我的确很乖。在家我也很乖。但是妈妈大完的。我没有立足之地。为什么?没有道理的人总是占据高势。道理多的是的人就是要受罚?妈妈常持着自己有高血压。无论是他骂错人。也不可以反驳。所以我是带罪羔羊。但她明明错了嘛。我好无辜的。每次我都会亲身经历妈妈发疯的过程。又扯衣服又说拿刀砍等等。惯了。我习惯了。

以前受委屈时至少会想起你。但现在我知道只可以靠自己。因为我电话没钱。也因为我已不是你心中的第一位。现在我学会坚强。眼泪掉了后,我不会介怀。事情过了后,我从挫折中站起来。我发觉。原来没有你我还可以过活的。好过破坏你现在美好的生活。如果你认为我的再次如果你认为我的再次出现会影响。我不妨你。不同班。影响真的是很大。


为什么那时我就是固执。为什么那时我会那么放不下?

如果你不认为我会妨碍你的生活。我会等着你来和我下课。我不求每一天。但愿你开心。

我不逼你。如果你情愿的话。你要和我下课多少天。我都愿意。不过请你别忽略你身边的朋友。

我要说的都说完了。无论结果是如何。我坚信分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