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26, 2009

我会算账的!

去MR OOI 又迟到了2 mins。这次不FISH。不过表弟发烧没去。then,孙慧珊偷拍我,3 张哩!受够她了。我知道我很美,但我是有版权的嘛,又怎能乱拍?本小姐是不好欺负的!还讲要放上Facebook 和 Frienster!美好的前途被她尽毁了嘛!又吵死人,还给人投诉添!丢脸,亏她还是1p9的学生!

然后下午又和EMILY偷懒,不去Pn YAP (都好,整班安静完)不是说我不爽她啦,只不过是找点东西写而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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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,那条阿瓜竟偷玩我的宝贝Nintendo DS----游戏机!陈凯靖的第一条LAW就是不准碰被我列为宝贝的东西,敢玩?真谢谢诚实的小表弟,替我做间谍。要不然我一辈子也歪想知道那家伙在搞砸我的宝贝了。但我还是不能骂他。因为过后小表弟睡了,一有任何动静,睡美人(小表弟)就会如梦初醒,又要扯开嗓子哭了。所以一肚子气就酱憋在里面。真想-------一巴掌给他!我没疯,是差不多要疯了!arghhhhh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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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搞不懂,我天生就得做弟弟的奴隶?什么都要受他气 (当然有他的妈妈撑腰)为非作歹。拿着鸡毛当令箭。给他抄作文,什么都抄。帮他做project (搞错?自己的都还没做完,插手人家的?)不过,我在今天晚上隆重宣布-----妈妈也帮回我了!首先是我和弟弟吵。我讲是吉隆坡联邦直辖区。他讲吉隆坡。结果证实我对了 (聪明的一看就知道是我对啦)他还死鸡撑饭盖,就给妈妈骂到哭 (阿瓜就是酱的,讲几句就哭)还给妈妈用胶纸嘴巴。罚站。一面讲对不起姐姐100次。爽!

活她该!抵死该打!别怪我口贱。这是阿瓜造成的。不过他的阿瓜泪滴到ink纸上,害得我要涂过!算了,我还是开心。WORTH I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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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有照片看了。那时我在玩电脑时的大发现-----一只柴。Praying Mantis拍了照当纪念吧!

睡觉么?摆大字形 SWEAT=。=

电脑旁的痴情柴
“骂道:又不是看色情片,看么看” 〉。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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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是“鸳鸯蕉”,爸爸在水果店发现的。前年难逢的机遇,就拍下来咯!++这不是无聊,是艺术,该感叹!别暗地咒骂我哦^^++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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